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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5号)

作者:亿达投资 发布时间:2020-03-09 浏览人数:1074

随着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逐渐恢复,广大市民进出广安市域的需求和频次明显增加,存在新的疫情输入风险。为进一步防止新的输入,现结合我市实际公告如下。

一、市民离开广安市域前,须向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社区主动报告目的地、返回时间等信息,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社区要如实登记备案。

二、离开广安的市民从市域外返回,须立即向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出行情况。返广后应连续14天测量体温,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须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三、对不同地区返回广安市域内的市民,各地按市应急指挥部第13号公告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四、市民从市域外返回广安后,在14天内应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必要的接触应做好防护措施。

五、本公告自3月7日起实施。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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