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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4号)

作者:亿达投资 发布时间:2020-03-09 浏览人数:1006

为有效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公告如下。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获知本单位职工、家属、亲友近期将从境外来(回)广信息的,应主动向其宣传解释我市疫情情况和防控措施;获知已确定行程返回广安的,应提前向其居住地村、社区通报基本情况、入境时间及航班等信息,并逐级上报至市应急指挥部,以便在入境时和到广后得到及时规范管理和服务。

二、境外来(回)广人员一律纳入防控体系全程管控。尊重当事人自愿,要么及时接受当地疾控机构核酸检测,并在14天内按要求报告体温;要么由属地区市县、园区安排到指定地点接受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由我市专车点对点接至广安的,须主动配合居住地防控工作;自行到广安的,须立即到居住地村、社区报到,村、社区须第一时间按要求进行有效管控。

三、为减少人员接触风险,境外来(回)广人员在广的家属、亲友不得擅自接站,应及时报告情况,主动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接站事宜。

四、境外来(回)广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转运期间,由属地区市县、园区负责生活保障和相关服务。

五、境外来(回)广人员有发热和咳嗽等症状的、核酸检测呈阳性的及其密切接触者、境外已经确定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由属地区市县、园区严格按防控救治规范要求实施分类救治和隔离管控。

六、境外来(回)广人员隐瞒病情、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检疫和属地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公告自3月7日起实施。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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