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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0号)

作者:亿达投资 发布时间:2020-02-17 浏览人数:1126

依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四类分区标准,广安市属于散发病例区。贯彻落实《工作指南》关于散发病例区防控策略,结合当前疫情发展态势,现将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各区市县、园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疫情防控不松劲,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用足劲,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企业、重点项目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新项目开工,积极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二、按照分类分批分量的原则,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市县重点项目加快复工复产,批发市场、超市、便利店、果蔬生鲜店、快递物流企业等加快正常营业,家居建材、汽车销售、日杂百货、家电数码等批发零售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各类住宿企业陆续恢复经营。积极抓好春耕备耕,突出抓好蔬菜等重点农产品生产,满足市场需求。各区市县、园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和帮助解决复工复产所需的防护物资。

影院、网吧、歌舞厅、茶楼、棋牌室、农家乐等娱乐休闲场所继续暂停营业;景区、旅游度假区、图书馆、文化馆、宗教活动场所、老年活动室、日照中心、文体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继续暂停开放;社区社团等活动一律暂停;养老机构、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继续实施封闭管理,视疫情情况适时开放。

三、有序恢复城市公共交通,先行恢复涉及交通枢纽、医院、商圈、企业密集地和城市主干线的公交线路。有序恢复市域内县际客运班车,暂停市内来往社区暴发区、局部流行区和市外疫情严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依法规范加强对市外来广安车辆的卫生检疫,已准检通过的所有境内车辆和所有持广安牌照的车辆在市域内自由通行。严禁阻碍应急物资、生活物资、原材料及产成品运输车辆和企业通勤车辆通行。

四、继续对小区、村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人员实行登记管理,适当限制出行频率。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小区、院落,严格限制人员外出,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对需要上岗上班的人员,实行通行证管理,不受出入次数限制。

五、积极支持企业解决用工难题。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网上用工招聘,及时发布市内用工信息,鼓励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开展“春风行动”,积极组织跨省、跨市直达专车,让外出务工人员顺利返岗。严格落实全省统一的申报健康证明临时措施,让外出务工人员在省内和市内顺畅流动、尽快上岗,各地不得各行其是、画地为牢。

六、企事业单位和项目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既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复工复产,又要严格落实员工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聚集性感染。提前排查员工来源地和近14天内活动轨迹,优先安排无现症病例区员工返岗。来自市外疫情较重地区回流人员,要严格接受14天居家隔离观察;单位和企业正在上班员工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食堂应推行分餐制,避免人员聚集。

七、支持综合性超市、连锁经营门店和社区便利店、社区菜店等企业实行“点对点”供应,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等传统商家加强与线上平台合作,实行网上商场+第三方平台送货上门、“蔬菜基地(市场)+社区”直供配送、无接触不见面社区配送等服务。

八、认真落实国家、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专项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用能负担,兑现落实财税补贴和金融支持政策,加强水、电、成品油、天然气等生产要素供需衔接,强化企业运行动态监测和精准调度,努力为复工复产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本公告自217日起实施。各区市县、园区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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